疫情防控丨市保障房集团全面排查出租房屋类固定资产

栏目:集团新闻 发布时间:2020-03-31

       为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连日来,海门市保障房集团对对外出租房屋类固定资产进行了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在全面排查的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督查。

       此次摸排行动中,集团共派出5个工作小组对所有在租资产进行现场上门调查,全面摸排集团及下属公司名下资产出租情况。

       工作人员通过向承租方发放张贴《海门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各处资产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的告知书》、电话通知、微信、短信、上门登记信息等形式做好排查。

       对承租方为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需的租赁户,工作人员要求其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对商铺开展定期定时规范消杀、卫生清理、通风换气等工作,对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戴口罩并进行实名登记。有发热症状的不得进入,并按规范处置。严控外省市人员进入,不得容留疫区来海人员,严密监测商户经营人员身体状况。

       督促要求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租赁户对自己从业人员信息进行统一登记,了解掌握从业人员在疫情发生期间活动踪迹;要求户籍为江苏省外的租赁商户,回海门后及时主动向属地政府、所在社区进行申报,填好相关回苏报告表;要求上面三类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严格执行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对隐报、瞒报、漏报相关人员信息导致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出现哄抬物价、出售假冒伪劣医学用品或者其他非法行为的,集团将与之解除租赁合同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送信息,由政府部门进行处理。

另一方面,工作组实行疫情期间不间断巡查,每日统计数据并汇总报备,对未有政府审批而私自开业的商户,一经发现且经保障房集团劝阻不立即停业的,集团将与之解除租赁合同,并将情况上报,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处理。

       经工作人员现场排查统计,目前正常营业的有14处:主要为药店、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其余均在停业中。现场发放及张贴防疫告知书117份。经询问及电话联系,未存在容留疫区来海人员。

       疫情期间,市保障房集团将确保每天对所属资产巡查一遍,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和汇总,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上汇报处置,集团纪委不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抽查,确保防疫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