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芳华护理院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补充通知

栏目:集团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1

 

各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出后3日内需提供以下所投设备生产厂家或品牌方的产品及售后服务授权书:医用喉镜、便携式除颤仪、12导心电图仪、心电监护仪、B超机(彩超)、消毒机和电动吸痰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委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海门市芳华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1021